中国体育彩票冠亚军竞猜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体育彩票冠亚军竞猜彩票游戏(以下简称冠亚军竞猜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组织发行,各省级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
第三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
第四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国际重要足球、篮球赛事为竞猜对象,由购票者对指定竞猜赛事的冠亚军归属结果进行投注,每项竞猜赛事设置特定数量的结果选项。
结果选项包括2种:
(一)“某队伍A _ 某队伍B”:某队伍A和某队伍B以任意顺序获得该项竞猜赛事的冠亚军。
(二)“其他”:任意未包含在“某队伍A _ 某队伍B”范围内的队伍获得该项竞猜赛事的冠亚军。
第七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可多倍投注。购票者对所选竞猜赛事选择1种投注结果为单式投注,选择2种或2种以上投注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票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至99倍。
第八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每注金额人民币 2元。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元。
第九条 如果因销售终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或彩票代销者销售额度受限等原因造成投注不成功,应当退还购票者投注金额。
第十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者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设奖
第十一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按销售总额的69%、13%和18%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奖金中,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二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冠亚军竞猜游戏设置固定奖金。该固定奖金为相对固定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变动,购票者在完成某一投注时所对应的固定奖金额即为该投注中奖后的奖金额,不受之后的调整变动影响。
每个有效投注的固定奖金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该项竞猜赛事开始销售前,通过专用计算机分析系统设定。
固定奖金的设定和调整变化情况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销售总额的1%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专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的奖金支出风险、补充奖池和开展派奖。
第十四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设置奖池,奖池由竞猜赛事的应计提返奖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当某个赛事的应计提返奖奖金大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当某个赛事的应计提返奖奖金小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彩票兑奖周转金中垫支。在出现彩票兑奖周转金垫支的情况下,当其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彩票兑奖周转金垫支部分。
第十五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的奖池、调节基金按竞猜对象分类管理。足球赛事冠军竞猜游戏与足球单场竞猜游戏的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篮球赛事冠军竞猜游戏与篮球单场竞猜游戏的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
第四章 开奖
第十六条 冠亚军竞猜游戏在该项竞猜赛事结束后,根据实际赛事结果进行开奖。实际赛事结果以竞猜赛事组织机构正式公布结果为准,其后对赛事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先确认的开奖结果。销售情况、开奖结果等信息,通过销售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以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七条 每注冠亚军竞猜游戏有效投注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八条 在冠亚军竞猜游戏销售过程中,如果发生以下情形,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如果某个竞猜赛事的开赛时间提前或推迟,则相应更改该项竞猜赛事冠亚军竞猜游戏的开始销售时间和截止销售时间。如果某个竞猜赛事长时间延期或整体取消赛事,则停止该项竞猜赛事冠亚军竞猜游戏的销售工作,所有已售出投注按照退票处理。
(二)在某个竞猜赛事开始销售后,如果该项竞猜赛事因故中断,且无法产生有效开奖结果,则在冠亚军竞猜游戏中,所有已售出投注,除已确定不能中奖的之外,其余按退票处理。
(三)在某个竞猜赛事开始销售后,如果某队伍因故退出,且其退出时未进行任何一场该项竞猜赛事的比赛,则在冠亚军竞猜游戏中,涉及该队伍的已售出投注按退票处理,但不包括选择“其他”结果选项的投注。
在某个竞猜赛事开始销售后,如果某队伍因故退出,且其退出时已进行至少一场该项竞猜赛事的比赛(含中断比赛退出),则认定在冠亚军竞猜游戏中,涉及该队伍的已售出投注不能中奖,但不包括选择“其他”结果选项的投注。
(四)所有退票投注于60个自然日内在指定地点办理退票手续。
(五)在冠亚军竞猜游戏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根据投注额、突发事件等因素,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暂停或提前停止针对某个结果选项的投注,暂停或提前停止针对该项竞猜赛事的所有投注。
第十九条 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条 冠军竞猜游戏中奖者应在赛事开奖结果公布后次日起60个自然日内,到指定地点兑奖。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一条 中奖彩票为唯一兑奖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二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变造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按照《彩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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