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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 2017年08月11日  浏览次数:  字体选择: 【   
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是中国体育彩票在云南省唯一的承销单位和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组织全省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及管理工作。体育彩票以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为宗旨,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原则,以准确、及时、安全运行为前提,以向彩民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以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基础,以产品、技术、管理、营销创新为保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云南省体育彩票销售75.01亿元,其中乐透型体育彩票销售42.86亿元,传统足彩销售1.41亿元,新单场竞猜彩票销售22.94亿元,即开型体育彩票销售7.8亿元。从全国各省市体育彩票总销量排名情况看,我省排在第八名,位列西部地区第一名。筹集彩票公益金20.2亿元,其中中央级公益金9.84亿 元,省级公益金 10.36亿元(含弃奖转公益金0.51亿元)。代扣中奖者个人偶然所得税1.61亿元。

2016年,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重点工作如下:积极围绕概率、即开、竞猜三大类游戏产品开展营销活动;继续扎实推进渠道建设工作;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以推进审计各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理顺网点关系,进一步规范网点管理;以加强采购协调为突破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塑造公益公信品牌为核心,强化体育公益形象,持续提升体彩公信力;围绕“两学一做”,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围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推进体彩文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年末实有职工人数175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派遣及外聘人员16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车辆不属于编制管理范畴,2016年末全省所有体彩机构实有车辆4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附件1  附件2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13,14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98.00万元,占总收入的97.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4.50万元,占总收入的2.62%。与上年对比情况详见下表:

2015年、2016年收入情况对比表:

相较于2015年,我中心2016年总体收入情况较上年减少34.47%(6,912.91万元),是因为:1、财政自2016年起将我中心上缴发行费的20%统筹作扶贫资金;2、2016年根据《关于调整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销售机构业务费比例的通知》(财综[2015]94号),调减了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提取比例。3、2016年底,财政将我中心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收回,调减了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19,9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4.51万元,占总支出的21.21%;项目支出15,694.79万元,占总支出的78.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情况详见下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24.51万元。与上年总支出4,268.11万元,减少43.6万元,减幅为1.02%。日常支出4,224.51万元,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3,68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38.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4%。2016年人员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受国家工资政策调整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产生一定增幅;公用支出较上年减少,是根据《云南省省级彩票销售机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综[2016]36号),将业务人员的差旅费、邮寄费、机动车费等公用经费从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项目决算总支出15,694.79万元。与上年总支出10,582.41万元,增长5,112.38万元,增幅48.31%。项目支出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基本建设支出5,545.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5.33%,主要用于体育彩票销售终端机采购、第二代纸质即开型体育彩票销售用BCR、IVT管理终端采购、电子走势图及机顶盒采购、办公用设备购置等支出。2、彩票发行销售业务项目支出10,149.0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4.67%,主要指用于开展体育彩票销售业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彩票销售渠道建设费、彩票印制费、彩票物流费、广告费、市场营销费、市场宣传推广费、彩票销售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费、技术服务费、专线通讯费、市场调研费、彩票兑奖周转金、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0。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故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上年情况相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资产总额94,806.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845.91万元,固定资产12,460.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73.31万元,无形资产226.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31.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31.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27.85万元

货物类:3,819.94万元

工程类:17.85万元

服务类:8,890.06万元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5月,依据《财政部关于将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5]10号),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开始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2016年度取得的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全额上缴省级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故我中心2016年度收到的财政拨款资金均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将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纳入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的请示(云财综〔2016〕28号)文件,我中心于2016年4月从二级预算单位调整为一级预算单位,其预算和决算不再纳入省体育局的部门预算和决算,直接由省财政厅按照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作者: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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